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用计算机管理办法
陕财职院[2006]9号
(2014年修订)
为了规范、高效、安全地使用办公用计算机这一教育信息化工具,实现网上办公、信息查询、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因工作需要拟增加计算机或按资产管理规定达到更换年限需更换计算机的部门,需填写《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用计算机新增、更换申请表》,经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技术鉴定、院领导审批后,按采购程序实施。
第二条对计算机设备要严格履行资产登记制度,各处室的计算机资产(含随机软件、资料)一般登记在处室使用人名下,责任到人。
第三条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岗位的,计算机移交给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根据各处室需要重新调配。因校内工作岗位变动,可将计算机带到新的岗位。
第四条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办公用计算机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对计算机硬件故障,经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确认后,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联系、协调计算机公司维修,解决问题。
第五条对于计算机软件系统故障,由处室资产管理员或使用人员及时报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备案,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安排维修人员解决。
第六条对于键盘、鼠标器、音箱等低值易耗品,正常使用损坏后,由处室用部门预算的办公用品费用自行更换。
第七条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使用校园网专用电源,以确保系统安全。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安装杀毒软件,防止信息受病毒感染、损坏或丢失。对网上下载的文件及外来磁盘、光盘上的文件要严防病毒,必须用杀病毒软件检查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严禁打开机箱、私自安装操作系统、更改IP地址和计算机标识。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看视频、听音乐等。
第九条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办公用机在岗情况、使用情况、信息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现象,将按学院有关制度及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办公用计算机新增、更换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