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2006年5月14日院长办公会议通过)
(陕财职院[2007]36号)
2014年修订
为了管理和使用好多媒体教室,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扩大课堂教学知识信息容量,更好的发挥多媒体技术在现代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由教务处负责统一调配,统筹安排。由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并指派工作人员负责各楼层的使用指导和巡查工作,由各系负责管理使用的多媒体教室。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内的所有设备和财产,按照《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教室内所有多媒体设施、设备、财产的管理,一律由本教室所在系组织实施,各系指定一名资产管理员在总务处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第三条 多媒体教室设立管理员,负责日常开启、使用、清洁、信息反馈等工作,多媒体教室管理员的管理按照《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员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 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使用,必须按照《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教室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五条 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对于违规现象和非正常使用出现的损坏,按照《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多媒体教室管理员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处罚。
第六条 多媒体教室设备只能用于多媒体教学活动,不得随意拆除和连接其它设备,严禁安装与教学无关的任何软件,严禁用于任何非形式的非教学活动。
第七条 多媒体教室所在的班级,毕业离校前要严格办理设备财产交接手续,由各系部牵头具体组织办理,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多媒体设备进行技术查验。
第八条 各系负责落实所管理的多媒体教室上课及自习期间的设备安全,对教室钥匙规范管理,双休日教室的使用必须给保安出示学生证并登记起始时间后,由多媒体教室管理员或班长开门,离开时要锁好门并登记离开时间。其余时间的设备安全由保卫处负责落实。教学楼保安如发现门、窗未锁好、关好等现象,要立即报告给保卫处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通知班主任,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 本制度自院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